按照JJF1001-2011《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》之4.10的表述,校準是在規定條件下的一組操作,其第1步是確定由測量標準提供的量值與相應示值之間的關系,第二步則是用此信息確定由示值獲得測量結果的關系,計量校準檢測機構,這里測量標準提供的量值與相應示值都具有測量不確定度。通常情況下校準可以是上述操作的第1步,儀器計量校準檢測,即將被測量的示值與標準量進行比較后,黃山計量校準檢測,得到被測量值與標準量值的差異,一般采用示值誤差或其修正值與相應的測量不確定度作為校準結果,這與該規范9.17中對計量檢定的表述“查明和確認測量儀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動……”所定義的工作內容有著本質區別。
計量確認通常包括:校準和驗證、各種必要的調整或維修及后續的再校準、與設備預期使用的計量要求相比較以及所要求的封印和標識。只有測量設備已被證實適合于“預期使用要求”并形成文件,計量確認才算完成。預期使用要求包括:測量范圍、分辨率、1大允許誤差等。產品工藝過程控制與檢測通常會給出計量器具的使用要求。“校準”的目的是“確定量值”。“檢定”的目的是判斷“是否符合法定要求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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